2009-06-01

111標竿學校認證 年底上路

【媒體報導/聯合報】邱瓊玉/台北報導

未來家長在幫孩子選擇學校時,可以多一項新的參考指標。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日前頒布「台北教育111標竿學校認證及獎勵要點」,鼓勵學校發展各校特色,認證結果最快在年底在教育局及教師研習中心網頁公告,家長屆時可上網參考。

「教育111」理念,是教育局長吳清山在去年初就任時提出的理念,包括「一校一特色」、「一生一專長」,以及「一個都不少」等3個面向。為了鼓勵各校落實推動,教育局委請教師研習中心邀請專家學者及學校代表,共同研訂教育111標竿學校認證及獎勵要點。

教師研習中心主任吳金盛表示,依據這項獎勵要點,各級學校須符合包括「學校設定有特色發展項目」、「學校有規畫藝術或運動專長多元教育活動」、「每位學生至少有一項藝術或運動專長」、「學校對學習落後及適應困難的學生有實施補救教學,且有具體輔導機制」、「對各類弱勢、低社經、低學習成就及中輟學生,學校有積極協助及輔導作為」等8項條件,才可申請認證及獎勵。

吳金盛強調,經教育局評定通過後,才可獲頒標竿證書及授予網頁認證,認證有效期限為4年。4年期滿後,學校可再備新資料提出申請,便可再核發新證。

吳金盛說,9月起各國小、國中、高中都可提出申請,10至11月起採初、複及決審等三階段審查。

轉引自聯合報2009.06.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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