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媒體報導╱聯合報】劉金清、吳政修/台南縣報導
「教育部的審議決定太離譜了。」台南縣長蘇煥智擔心此例一開,日後裁併校實施將遭嚴重干預,後患無窮,「縣府會進一步研究適法處理,不會放棄」。
他說,依地方制度法第十九條規定,學前教育、各級學校教育及社會教育興辦及管理,為縣的自治事項,因此縣政府基於組織調整,依目的性的裁量所作出併校決定,合法性應無疑義,「教育部的訴願決定已嚴重侵害地方政府的自治權限」。
他指出,教育部不顧縣政府所依據的「國民教育法」第四條第二項及「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」第二條等學區劃分、學校設置的規定,反而引用「台南縣國民小學小校裁併實施計畫」,而該案並非偏遠地區的裁併校案;訴願決定書也未交代不引用「國民教育法」的任何理由,實有理由不備的違法。
蘇煥智說,總爺國小與文正國小合併案引起社會高度關注,是指標性案件,訴願案的決定將影響教育部日後裁併校政策甚鉅;但教育部在訴願決定前,並未給予縣政府陳述意見或言詞辯論機會,實在不公平。
轉引自聯合報2008.07.15
2008-07-15
總爺案 蘇煥智批教部 干預地方自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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