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-07-15

總爺案 人民權益受損 訴願成功範例

【媒體報導╱聯合報】謝進盛/台南縣報導

台南縣總爺國小裁併校案,家長會、學生向教育部訴願成功,家長會委任律師李育禹表示,這是人民權益受損,經由訴願成功的案例,也有適度提醒主政者面對權力「戒慎恐懼」的意涵。

他表示,這類行政救濟,通常是人民對公法上法律關係、狀態或處分不服而有所為,行政救濟體系大體上分為請願、訴願、行政訴訟等。其中,人民對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,認為違法或不當,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,得依法提起訴願。
李育禹表示,縣府以總爺的主管機關,認為裁併校屬於「內部指令」;他接受家長會委託調閱相關資料,認為不是單純的裁併校,還有嚴肅的孩童受教權,因此主張具有「外部效力」的行政處分,才會向教育部提出訴願,「總爺案子對於享有權力者來說,是很嚴肅的個案」。

轉引自聯合報2008.07.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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