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-06-19

總爺拒併校 小五女生告縣長

【媒體報導/聯合報】洪肇君、謝進盛/連線報導

麻豆總爺國小家長會反對與文正國小合併,向教育部提出訴願,也向行政法庭申請立即停止執行,昨天上午法院開庭。家長們主張,8月1日就要併校,若不立即停止執行,會造成無可補救的損失;台南縣政府的律師則認為,縣府已有全盤規劃,不會讓學生權益受損。

縣政府教育處昨天晚上在總爺國小,說明兩校合併後教師移撥暨學生就學分發事宜,家長認為縣政府誠意不足,退席抗議。反併校聯盟明天將到教育部、民進黨中央黨部抗議,並到總統府陳情。

總爺國小由家長簡妃君與五年級女學生鄭雅心為原告,被告為台南縣政府,行政法院台南法庭昨天由詹日賢任受命法官,首度開庭,有40名家長陪簡妃君與家長會長李博雄出庭。

詹日賢詢問,如果8月1日併校,會造成什麼「無可補救的損失?」

原告簡妃君與律師指出,若8月1日併校成為事實,即使日後訴願成功,總爺國小師生分發各校,同事情誼已無存,同儕關係與師生情分都受影響,何況總爺國小有優良傳統,目前將特教生與一般生同班學習,是非常成功的小學學習案例,絕非一般學校可比擬。

縣府律師辯護則提出,「可以原班整個搬過去文正國小」,引來旁聽席一片噓聲,40多人一起把頭搖得像博浪鼓,在法庭上倒也壯觀。律師轉頭請旁聽人士尊重。

原告希望法官衡量併校命令執行後的損害。縣府律師則強調,總爺國小源自台糖附屬小學,與文正國小本來就有學區重疊問題,併入文正國小後,兩校直線距離僅300公尺,對學生上學影響不大,而且縣府展現極大誠意,可讓師生原班人馬搬過去文正國小。

但旁聽的家長嗤之以鼻,家長們說,縣府先前根本沒說原班搬過去,是在使緩兵之計,如果併校,總爺國小類似森林小學的特色立刻不保,而且兩校直線距離300公尺是換算空照圖的比例,實際上須繞過20公尺寬公路才能抵達另一學校。

法官最後表示,由於本案具有急迫性,將在高雄行政法庭召開法官合議,原、被告若有補充意見,可在3天內先行傳真說明,再補充資料,法院會盡速做出裁定。

轉引自聯合報2008.06.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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