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-05-31

作文補救教學 不收費、不成班

【媒體報導/國語日報】陳康宜/台北市

國中基本學力測驗今年首度加考寫作測驗,教育部先前強調成績未達四級分的考生,升學後必須接受三十小時的補救教學;不過,教育部昨天表示,補救教學方案尚未定案,初步決定以「不集中成班」、「不收費」為原則,由教師採融入式教學辦理。學校可以自行決定是否採取集中成班的方式,但之前須獲得家長同意,而且可依課後輔導收費標準酌收費用。
 
教育部指出,有關寫作能力補救教學實施原則與教學指引,將持續與學界、地方政府、家長、學校及教師代表積極研商,預定在六月底前定案。
 
教育部中教司長陳益興昨天解釋,當初訂定補救教學為三十小時,不過因為今年寫作測驗不採計分數,「學生可能沒有發揮實力」,因此決定回歸教學本質思考,由教師自行決定補救時數,如經教師判定學生寫作能力其實不錯,也可以不用補救教學。
 
陳益興說,補救教學應以多元方式進行個別輔導,多元方式包括指定閱讀、課外閱讀、作文作業及多元評量等,內容則以九十五年高中暫綱國文領域著重的範文選讀、課外閱讀與寫作能力為原則。
 
另外,陳益興表示,學校如果決定以集中成班方式辦理補救教學,依照課後輔導收費標準,一小時教師鐘點費以五百五十元計算。

轉引自國語日報2006.05.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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