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媒體報導/國語日報】莊舒仲/高雄報導
為爭取高雄縣內弱勢偏遠小校有足夠資源和人力,作為永續發展空間,縣教師會決議,運用八月八日上路的「遊說法」,向縣府與議會遊說制訂「小校永續發展自治條例」,並於日前正式遞出遊說登記申請書。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表示,這是高雄縣第一件正式公開提出遊說案件。
劉亞平指出,縣教師會全數贊成通過此案,「小校議題」遊說方向將朝訂定「小校永續發展自治條例」,鼓勵小型學校發展特色,評估小校永續發展可能,有效整合教育資源。期盼高縣府會首長,能夠關懷弱勢地區教育,正視偏遠小校的問題。
教師會認為,目前縣內國民小學組織再造試辦要點,以及小型學校調整作業要點中,「新生人數,未達十人者,不核定班級」的規定,對小校而言太過嚴苛,應該修訂保障小校生存發展空間,不應僅為財政考量,沒有資源照顧,只有廢校威脅。
教育處長陳瑞忠表示,上述要點訂定時有其時空背景,學生人數較多,至於目前此要點是否合宜,以及教師會的提議,可由各部會討論後再做定案。
轉引自國語日報2008.12.06
2008-12-06
遊說高縣府會 催生小校條例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

0 意見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