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-12-12

總爺國小裁併 南縣府有重大違失

【媒體報導╱聯合報】何明國、吳政修、吳淑玲/台南縣報導

台南縣政府今年八月將總爺國小裁併,監委錢林慧君和陳健民調查認為,台南縣政府違反程序正義,並未充分考慮學生受教權及家長參與教育權,「有重大違失」,昨天對台南縣政府提出糾正。

縣長蘇煥智表示,監委反映的是法律的見解,目前已進入行政訴訟程序,在行政法未有定論前,廢併校案在法律並無前例,本案的結論將影響以後行政主管機關如何廢併校。

台南縣教師會與總爺反併校聯盟的立場一致,都是希望「復校」,原總爺國小8月1日廢校後,160名學生分散到其他學校就讀,但「心繫總爺」,多數人適應不良,處境可憐。

錢林慧君表示,昨天教育委員會審查這件糾正案時,有監委建議應提彈劾案,才有效,不然台南縣政府才不理你。她也有過這樣的想法,但考量縣長是民選,加上各級學校的管理為地方自治事項,縣長蘇煥智以內規和行政裁量權恣意為之,達到目的,情節未違彈劾,所以只提糾正案。

糾正案文指出,從併校過程看出,蘇煥智決定併校於先,溝通與討論程序於後,明顯違反程序正義。而且,台南縣政府評估併校,未能充分考慮學生受教權,且未尊重家長參與教育權,導致廢併校過程治絲益棼。

錢林慧君表示,地方自治的精神不應恣意妄為,為達決策目的,行政過程不能不擇手段,而應慎選手段;但整起併校過程,「只見恣意,不見正義」、「只見機鋒、不見溝通」、「只見官權,不見民權」、「教育部偷懶,縣政府投機」。

轉引自聯合報2008.12.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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