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-09-09

偏校人事共用 往返走半小時

【媒體報導/聯合報】邱瓊玉/台北報導

教育部日前發文通知各縣市,自8月起國小教師不得兼任人事、主計業務,但台北市部分偏遠小校,因校內編制較小,常有2校共用人事、主計系統情形,學校無奈地表示,雖然會不方便,但也只能適應了。

台北市教育局表示,為了節省人事經費,教師人數在30人以下的小型學校,教育局並未規畫設置專責主計、人事人員,改由1人兼辦,像湖山、湖田、雙溪、溪山等校都是共用主計、人事人員;另外像指南、博嘉、文昌、洲美、平等、陽明山、桃源、泉源、義方、大屯等校,則是共用同1名人事人員。

湖田國小校長黃碧表示,由於湖山、湖田兩校都是小校,因此兩校的主計、人事人員長久以來都相互支援,但實際上2校相差約8公里,距離並不算近,有時真的遇到緊急事件,也只能請學校專任人員彈性調配。

陽明山國小校長陳仙英則表示,學校沒有設置專任的人事人員,有時真的很不方便,像假單、平安保險等公文,需要人事主任的核章,但人事主任可能在另一所學校,為了降低校務困擾,也只能先由校長簽核後,再讓人事主任補核。

陳仙英說,由於人事主任負責兩校的業務,常看到主任忙到很晚才下班,尤其陽明山國小與平等國小2校路程需花上20至30分鐘,有時為了跑個公文,還得請工友兩校往返,但中央政策不改,也只能要求基層人員適應。

轉引自聯合報2008.09.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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