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-07-15

總爺國小併校案被駁回 蘇煥智轟教育部 侵犯地方自治權

【媒體報導/中國時報】周曉婷、洪佳莉/台南縣報導

台南縣總爺國小與文正國小合併案,由於有學生及家長向教育部訴願,雖然教育部不受理家長訴願部分;但接受學生鄭雅心所提訴願,將縣府併校原處分撤銷。不過縣長蘇煥智抨擊教育部侵犯地方教育自治權,且也不會改變併校的決定。

總爺國小的家長與師生對教育部撤銷縣府併銷處分,一片歡欣鼓舞,提出訴願的小朋友鄭雅心十分開心地的表示「可以放心過暑假了」。

不過,縣長蘇煥智表示,縣府推動總爺國小與文正國小合併案,是依國民教育法第4條第2項及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第2條等學區畫分及學校設置等相關規定辦理,且依地方自治法規定,學前教育、各級學校教育興辦為地方自治事項,縣府所作的併校決定,合法性應無疑義,教育部所作的訴願決定,嚴重侵害地方自治權限,且縣府也不會改變併校決定。

蘇煥智認為,教育部未說明為何不採用國民教育法理由,明顯理由不備,有違法之虞,且在訴願決定前,未給縣府陳述或言詞答辯機會,蘇煥智認為「非常不公平」。

再者,縣府也認為,裁併校原本是行政機關內部組織行為,教育部的訴願決定,將使未來推動裁併校政策時遭遇嚴重干預,蘇煥智抨擊,教育部的訴願決定「此例一開,將後患無窮」。

轉引自中國時報2008.07.15

0 意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