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媒體報導/中國時報】韓國棟/台北報導
「有偏鄉學校,現在還在用七○年代的課桌椅,全校窮到只有一部單向投影機,一部數位相機,雖然教育部有幫學校汰換新的電腦,但電費付不起,有再好的電腦設施也沒用!」
剛走訪完多所國中小學的教育改革協會常務理事丁志仁說,學校電費的計價方式不合理,編列的費用的也不足,電費即將於七月調漲,教育部必須提出對策。
丁志仁說,計價「不合理」,因為現在的學校用電都用單一的「契約容量」計價,寒暑假用不到多少電,仍要付那麼多錢;夏天用電高峰期,如果超出契約容量,超出部分就罰雙倍的錢。他強烈要求教育部和經濟部協調,將單一契約容量改成「雙值契約容量」,寒暑假採用電較少的契約容量,上課期間採用電較多的契約容量。
丁志仁指出,行政院一年給各縣市的一般補助款約六百億元,其中約五百億元用於人事和退撫支出,約一百億元補助各國中小學基本教育設施,包括水電費、飲水、電腦、午餐和中輟生輔導。政院編給學校的水電費已不敷使用了,據他所知,還有六、七個縣市編給學校的水電費,竟然比行政院給的還低。
他說,有一所已經夠窮的學校,政府編列給該校的水電費實際上只能支付六成的水電費。教育部一年花七億元,每四年總共編列廿八億元幫各國中小學汰換電腦,可笑的是,幫學校汰換電腦,卻沒有編列使用電費。
因為電費不夠用,丁志仁說,很多國中就用課後輔導的行政費補貼,國小則靠學藝活動的費用和家長募款補貼。
台中二中校長薛光豐說,學校目前和台電簽訂的用電「契約容量」確實不合理,以該校為例,每月都要繳付台電四十多萬元電費,冬季用電少,用了卅萬元,但還是要付台電四十多萬元,夏天用電多,超過契約容量的部分就要罰雙倍錢。因此夏天到來後,學校要想盡辦法省電。
薛光豐說,該校還有五百多名住宿生,住校生每月的瓦斯費高達十多萬元,現在瓦斯也調漲了,學校負擔愈來愈沈重。
教育部主任秘書潘文忠說,教育部正密切注意電費調漲的相關訊息。
他說,全國國中小學,一年所需的電費總共超過十一億元,電價調漲後,學校和台電簽訂的契約容量是否也要調整,教育部會和台電進一步協商。
轉引自中國時報2008.05.29
2008-05-29
電費付不起 窮校有電腦 怕沒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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