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-04-26

田寮鼓勵鄉內升學 立法獎勵

【媒體報導/中國時報】高培德、林宏聰/高雄報導

為鼓勵屆齡學童留在鄉內完成義務教育,田寮鄉公所與鄉民代表會,攜手合作制定「高雄縣田寮鄉獎勵田寮國中新生入學暨畢業就學獎助學金自治條例」,並由公所將所需經費納入年度預算,預計最快五月底就可正式實施。

有鑒於田寮鄉地處偏遠山區,教育資源匱乏,田寮國中校長向永樂曾向鄉長施文宗及鄉民代表會主席朱正修倡議,盼能藉由制定獎勵就學方案,鼓勵國小學童繼續留在鄉內升學,同時減少就學人口外流衝擊,如今自治條例能夠順利催生,向永樂昨日難掩興奮心情,代表全校師生向鄉公所及代表會表達感謝之意。

根據自治條例內容,除針對設籍田寮鄉的國一新生,提供第一學期每人3千元獎助學金之外,另只要是田寮國中應屆畢業生,參加學測確定錄取並已向學校註冊者,每人可獲5千元就學獎助金。

按照獎助學金發放比例計算,經費預估將超過10萬元,鄉民代表會樂觀表示,這項提案可望排入五月十六日的定期會議程進行審議,倘若進度一切順利,最快五月底就可正式實施。

此外,為提升國中生基本學力,田寮國中也將採取募款方式設置「優秀學生獎助學金」,從第二學期開始,只要成績達到全班前三名學生,都可獲得8百元至1千2百元不等的獎助學金,如果依目前全校77 名學生計算,估計約需花費1萬元支應。

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表示,教師會肯定鄉公所制定保護小校的自治條例,也將在縣議會遊說,希望議會制定通過「高雄縣小型學校永續發展自治條例」,保障小校生存發展空間,以及偏遠、弱勢、原住民地區學生的受教權。

轉引自中國時報2008.04.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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