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-03-14

緩起訴金買球鞋 45童感恩

【媒體新聞/聯合報】范榮達/苗栗縣報導

苗栗地檢署檢察長劉家芳應用緩起訴金,昨天上午贈送泰安鄉泰興國小學童每人1雙球鞋;學童感受到關懷,迫不及待穿新鞋,表示,「我們會好好的讀書。」

法務部長施茂林認為,應善用緩起訴處分金,多照顧偏遠弱勢小孩,苗栗地檢署上個月24日,送給泰安鄉原住民部落小孩25張書桌,並補助學校粉刷,劉家芳昨天偕主任觀護人李孟珍、觀護志工協進會首席顧問余文忠等人,到泰興國小贈送泰興國小45名學童,每人1雙球鞋,今年耶誕節還會再送1雙。

劉家芳等人,隨後到部落探視,受贈書桌的家庭一再感謝,他們說,有了附檯燈的書桌後,小孩子不必像以前一樣,因光線不夠明亮,必須趴在書桌讀書、寫功課。

李孟珍告訴學童,鞋子代表社會的愛心與關懷,希望學童要心存感恩,只要學童肯讀書,緩起訴金會儘量幫助他們;余文忠也允諾,將招待師生到他所經營的頭屋鄉明湖水漾會館住一晚。

學童們收到新鞋,高興地在手上甩來甩去,並迫不及待要穿新鞋,他們回應說,「我們一定會好好讀書!」

李孟珍表示,地檢署還計畫運用緩起訴處分金,聘請原住民編織高手到學校授課,讓學童就近習傳統技藝、了解文化,進而熱愛文化,實現司法保護人文關懷的面向。

轉引自聯合報 2008.03.14

0 意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