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-12-19

國中小新生分發 弱勢族優先

【媒體報導/中國時報】吳邦珍/苗栗縣報導

每年國中小新生入學時,都會上演越區擠明星學校,審核條件又引發家長抱怨,縣務會議十八日審查通過國中小學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修正案,將額滿學校分發審核原則改得「較有彈性」,並增訂弱勢家庭新生可優先就讀額滿學校,明年一月一日起施行。

苗栗縣近年明星學校擠破頭的問題愈來愈嚴重,其中苗栗市、竹南鎮及頭份鎮部分學校都因學區內新生人數比學校所能容納數多,而成為額滿學校,為管控班級學生人數,教育局今年度特別訂定新生分發入學辦法,規範相關入學事項。

惹民怨 新入學法明年施行

但今年第一年實施就引發各方抱怨,其中新生分發入學辦法規範6類入學優先順序,要法院公證的房屋所有權或租賃契約,雙親同一戶籍最優先,家長抨擊手續繁瑣、增加公證費用和稅金,甚至批評妨害自由遷徙及接受國民教育權利,已涉嫌「違憲」,還有部分夫婦未同居的家長泣訴條文不公平。教育局昨在縣務會議提出修正案,並獲縣務會議審查通過。

教育局表示,這次主要修正減少家長所需繳驗的相關資料,本學年度作業時,所有額滿學校新生均需繳驗戶口名簿、戶籍謄本及居住事實證明文件。辦法修訂後,97學年度的新生入學作業,於學區內設籍、居住時間較長的新生,改為只需提供設籍日期資料即可。

修訂後的辦法也規定在額滿學校學區內設籍、居住時間較短之新生,將依家長意願轉介至鄰近未額滿學校,使家長能提早因應。

老住戶 只需提供設籍資料

為照顧弱勢,修正辦法也增訂低收入戶、特殊境遇婦女子女、身心障礙重度以上父母之子女、身心障礙新生及寄養家庭等新生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後,可優先就讀額滿學校。

另外,修正的入學辦法也規定縣府訂定每學年的入學作業實施計畫,規範各學年度作業期程及書表格式等,俟實施計畫核定後,由縣府舉辦說明會向家長宣導。

轉引自中國時報2007.12.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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