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-09-09

北縣弱勢學生 免費吃午餐

【媒體報導/聯合報】沈旭凱/台北縣報導

台北縣弱勢學生有福了!從9月新學期開始,各國中、國小學生因家境清寒,無力支付午餐費者,經導師認定後,無須具備低收入戶或殘障等身分,即可由學校向縣府申請免費營養午餐。

台北縣政府現行補助弱勢學生午餐費對象,包括低收入戶、身心障礙學生、父母為身心障礙且為中低收入戶者,均須透過社會局核定,再由教育局核撥經費給學校辦理,另家庭突遭變故,來不及辦理社福認定的學童,也會給予援助。

但近幾年來,台灣產業外移造成高失業率,陷入困境的家庭愈來愈多,不少家長付不出孩子的學校午餐費、學費,卻受限於規定無法取得弱勢家庭補助;教育部及行 政院主計處日前決定放寬營養午餐補助標準,並且修正「中央補助地方政府學校經費支用要點」,除了原有的補助對象以外,新增經過班級導師認定的對象。

各校導師只要在家訪時發現學生家庭確屬清寒,無力支付午餐費,即可向縣市政府提出申請,讓學生不必煩惱沒錢吃午餐,且無須證明文件,待學生家庭狀況好轉,再停止補助。

台北縣教育局人員表示,北縣沒錢吃午餐的學生年年增加,尤其今年的人數比去年暴增1339人,總人數逼近2萬人,縣政府為了補助這些孩子用餐,即使負債近 800億,今年仍然編列近1億元預算支應,日後補助對象新增導師認定者,雖然將會增加不少經費,但為了教育,這一切都值得。

台北縣除了動用公部門預算支付弱勢學生午餐費,日前也透過縣長周錫瑋義賣畫作以及慈善音樂會方式募捐,教育局並且設立營養午餐專戶,接受社會各界愛心捐款。相關訊息可以向教育局體健課查詢,電話:29603456轉2782。

轉引自聯合報2007.09.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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