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-09-01

繳不出學雜費 教部保證全力協助

【媒體報導/國語日報】楊惠芳、陳康宜/台北報導

「我繳不起學雜費,不敢去學校!」國中小學開學了,有小朋友卻不敢上學。教育部昨天開出保證書,絕對不會讓小朋友因為經濟因素而失學,並呼籲第一線教師主動關懷小朋友,了解學生的經濟情形,給予協助。

經濟不景氣,許多學生家長因為失業等因素,繳不起學雜費。很多學校為了方便,一開學就要收齊整個學期的營養午餐費,再加上小朋友的制服費、教科書書籍費、班級費、家長會費、電腦設備及管理費、游泳池及管理費、學生團體保險費等代收代辦費,雖然分開來看,費用不算多,但全部加起來仍需數千元,對有些家長來說是很大的負擔。

臺北市文化國小校長黃三吉說,有的小朋友因為繳不起營養午餐費,午餐時間就在校門口徘徊,如果同學及教師問起,只說是「等媽媽送便當來」,學校深入了解後才發現,媽媽已經離家出走或家裡發生變故,小朋友實際上餓著肚子。

黃三吉分析,繳不起學雜費及營養午餐費的問題,不完全是教育問題,而是社會福利問題,他建議學校可以自力救濟。以文化國小為例,是由校長寫信給所有家長,說明校內需要協助的個案,請家長給予協助。另外,校長也有募款名單,向民間社會福利團體或企業機構尋求協助,並成立「仁愛基金」,協助急需幫助的小朋友順利就學。

教育部國教司副司長楊昌裕表示,家長可以向學校說明自己的經濟情形,要求分期付款,不一定要在開學時全部繳齊。他表示,目前已建立學校、縣市及教育部的「三級協助機制」,教育部幫助小朋友就學的經費沒有上限,只要確有需要,一定會幫助,去年教育部就投入三千多萬元協助弱勢學生。

家扶基金會社會資源處主任陳美君提醒教師,不要公布受助學生的情況,因為可能使學生被貼上貧困的標籤。另外,學童是否需要補助的評定標準很可能見仁見智,建議教育部訂定一套可供學校教師依循的認定標準。

轉引自國語日報2006.09.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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